中卫: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进行时(三)
事例七:聚焦问题,保障民生。沙坡头区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治理“错保”“漏保”,对农村低保对象、困难群众全面摸底排查。同时,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定期开展复核,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使低保政策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感谢国家的扶贫政策,低保金就是及时雨,给我们一家带来了希望。”沙坡头区东园镇金沙村高芳(化名)老人领到低保金后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此前,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发现高芳老两口年老体弱,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及时将2位老人纳入低保范围,足额给予低保金,现月均领取低保金632元。
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村白某峰一家四口人,两孩子上小学。白某峰患血友病后,生活重担都压在了妻子身上。11月入户核查发现白某峰家庭困难,及时给予其临时救助,并督促宣和镇将白某峰一家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沙坡头区柔远镇莫楼村李某珍,2017年3月因病申请享受农村低保。但其长子徐某华有轿车和公司,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十一条规定,2019年11月,将其清退出保障范围。
事例八:兜住底线,助力解决“脱保”“漏保”问题。为有效发挥社会保障兜底功能,实现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有效衔接,海原县民政部门聚焦农村贫困老人、残疾人、儿童和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等问题,扎实开展了专项治理。
西安镇薛套村的田某梅就是专项治理的受益者之一。据调查,该家庭三口人,丈夫因患大病死亡,两个孩子年幼,家庭生活困难,户主田某梅一人享受低保。通过本次专项核查,及时将田某梅的两个孩子纳入了农村低保,每人月均补助400元。七营镇马莲村三组的罗某斌肢体一级残疾,家中四口人,其中,罗某斌本人、妻子、儿子3人均享受低保。在本次核查中发现其家庭生活困难,属兜底户,及时将其女儿也纳入了低保。
事例九:多措并举,妥善解决群众逾期安置问题。沙坡头区滨河镇香山花园二期项目因开发企业资金链断裂,自2009年开工以来,至今逾期10年未交工,造成42户拆迁群众不能按期入住。市住建部门为妥善安置群众,多方筹措390万元,完成了项目区排水、供暖管网、新建换热站、安装太阳能等后续工程。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实施项目室外排水工程,免去天然气入网费、供热增容费及房屋测绘费,垫付换热站电费9万元,全面完成该小区后续工程建设,达到入住条件。并督促沙坡头区滨河镇妥善安置了42户拆迁群众,解决了长达10年逾期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