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8”种饭局“不能吃” “12”种饭局“需警惕”
稿件来源:中卫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4-04-04 1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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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14:12:00
根据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今年,市纪委监委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开展以违规吃喝为重点的“四风”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根据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在此提醒8种饭局坚决不能去,12种饭局需要高度警惕。
8种饭局坚决不能参加
12种饭局需要高度警惕
12. 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参加饭局应事先“五问”
公职人员在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时,都应深入考虑其背后的动机、性质及可能带来的影响,要先问问自己5个问题:
一问:在哪吃。单位内部接待场所、不对外经营的私人会所肯定不行,求你办事的私人老板家中设宴也不要去。
二问:跟谁吃。私人聚会要特别注意参与对象,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以“朋友聚会”名义安排的吃请不能参加。
三问:吃什么。一般大众消费没问题,如果享受豪华餐饮、奢侈浪费,也不要参加。
四问:谁买单。公款买单肯定不行,企业老板特别是职权管辖范围内的买单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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