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首页 > 工作动态 > 巡视巡察 > 公告 正文

巡视公告

稿件来源:中卫发布 发布时间: 2023-09-01 09:06:00
分享至:
2023-09-01 09:06:00

巡 视 公 告

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于2023年8月31日至11月17日,对中卫市进行常规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中卫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二、巡视内容

巡视组将按照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落实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求,聚焦“两个维护”,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监督;聚焦“国之大者”,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具体举措、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安排落实情况监督;聚焦“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用权情况监督,更加强化震慑作用,更加突出标本兼治,有力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通过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特别是围绕“三区建设”“四新任务”“五大战略”等重点任务,结合市、县(区)特点,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推动在全区形成大抓发展、抓大发展、抓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巡视组负责人

组 长:宋志霖

副组长:范学峰

四、巡视组联系方式

巡视期间值班电话:18409511831(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30),电子信箱:nxxs1a@163.com

巡视组在市行政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宁夏黄河金岸花园大酒店分别设有联系信箱,书面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银川市0039号邮政信箱(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收),邮编:750001。

巡视组接受信访反映的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11月1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自治区党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中卫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中卫市和有关部门认真办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    

2023年8月31日      

【编辑】:
【来源】:中卫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