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整改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反馈问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上严下松’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够到位;涉农领域违纪违法现象易发多发;一些部门仍然存在顶风违纪违规……”
6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向中卫市反馈了3方面14个问题,直指问题、正中要害。
市委书记张柱在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意见反馈会上表示,对于巡视组反馈的意见,中卫市诚恳接受,并将按照巡视组的要求,不折不扣、不遗余力地抓好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为了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中卫市迅速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制订了《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对中卫市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严格按照“五定”要求,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建立台账。市委书记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部署,各市委常委按照分工,抓好牵头工作落实,一件事一件事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同时,根据反馈意见,中卫通过开展“强化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等“五项专项治理”行动,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先后在7次常委会上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向13名市级领导发放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报告书。”“各县、市直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负责人。”……
中卫市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严下松’,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到位的情况,市委以上率下,牢固树立主抓意识,发挥领导作用。7月份,组成10个督察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各县、市直各部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工作进行了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提出建议,并对有关单位党委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同时,在巩固去年“三述三评”成果,进一步完善述评内容,形成“三述三评”长效机制。县纪委再次对乡纪委重申不直接参与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要求,并督促指导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内设机构调整。
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通过明责、评责、考责、问责,牵住牛鼻子,挥好牛鞭子,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有了坚实抓手。
“五项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整改件件有回声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必须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中卫市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对全市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底投资建设的各类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是概算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目前已完成自查自纠,近期将分组进行重点检查。
对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公司批少占多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违法占地罚款。
制定《中卫市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政府采购、招投标、案件办理等问题,中卫市开展“强化招投标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合规合法”、“土地执法监察”、“涉农资金”、“三公”经费等“五项专项治理”行动,确保自治区巡视组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都落实。
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建立了市委常委会、专题会精神落实月报制度,每月对市委常委会、专题会需督办的决定事项进行督察。截至8月10日,市委常委会议督办事项50项,办结41项;市委专题会议督察事项30项,办结23项。
出台《中卫市公职人员不担当慢作为效率低行为问责办法》,明确了10种不担当情形,9种慢作为情形和8种效率底情形以及对不担当、慢作为、效率低行为进行问责的12种方式。针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提请市委对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并对其所在部门负有监管责任的3名领导进行了工作约谈。
精简会议内容,转变会风文风;规范干部选拔,推进整改消化;健全干部档案,完善相关机制。中卫市用“钉钉子”的精神,按照既定的任务目标,逐条逐项深抓实抓,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适时组织专项检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还需要一段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和市委确定的时间节点,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