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沙坡头区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2025年6月23日至8月22日,区委4个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7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文昌镇东园村、民族巷社区,滨河镇城北村、长安社区,柔远镇夹渠村,宣和镇喜沟村,常乐镇思乐村,香山乡黄泉村,兴仁镇川裕村9个村(社区)开展直接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区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杜新宏
副 组 长:袁 伟 孙亚楠
巡察对象:区人民法院党组、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系电话:19976565159
区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吴岳山
副 组 长:张 圆 张 琛
巡察对象: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09565189
区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史 进
副 组 长:李梦瑶 王椿淇 王 丹
巡察对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
联系电话:19976568515
区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白海宝
副 组 长:张丽娟 孙青青
巡察对象:文昌镇东园村、民族巷社区,滨河镇城北村、长安社区,柔远镇夹渠村,宣和镇喜沟村,常乐镇思乐村,香山乡黄泉村,兴仁镇川裕村
联系电话:19976565158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和群众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调查问卷,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区委巡察组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卫市鑫沙建设有限公司、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文昌镇、滨河镇、柔远镇、宣和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以及东园村、城北村、夹渠村、喜沟村、思乐村、黄泉村、川裕村、民族巷社区、长安社区办公场所分别设有巡察联系信箱。群众反映问题来信和书面材料可投至联系信箱或寄至沙坡头区社会事业大楼区委巡察办309办公室(邮编:755000,请注明需转交的巡察组),电子材料可发送至sptqwxcb@126.com。巡察组接受信访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8月15日8:30-18:30。
特此公告。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